1.優先考慮將入庫企業參與舉辦的校企合作實訓基地項目🎠,納入教育現代化推進工程產教融合工程資金支持範圍。
2.對企業職工參加新型學徒培訓🦹♂️🤟🏼,培訓合格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畢業證書)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所在企業按規定給予每人每年不低於4000元的培訓補貼。
3.自2019年1月1日起💮,納入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範圍的試點企業👦,興辦職業教育的投資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可按投資額的30%比例👪,抵免該企業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𓀀。試點企業屬於集團企業的🀄️👌🏿,其下屬成員單位(包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對職業教育有實際投入的🙋♀️,可按本通知規定抵免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允許抵免的投資是指試點企業當年實際發生的,獨立舉辦或參與舉辦職業教育的辦學投資和辦學經費支出,以及按照有關規定與職業院校穩定開展校企合作,對產教融合實訓基地等國家規劃布局的產教融合重大項目建設投資和基本運行費用的支出。
試點企業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以後年度繼續抵免🚊。試點企業有撤回投資和轉讓股權等行為的🥘,應當補繳已經抵免的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並核發《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由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教育機構,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權屬用於教學的,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免征契稅。
5.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6.企業投資或與政府合作建設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的建設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通過劃撥方式供地,鼓勵企業自願以出讓、租賃方式取得土地。
7.科教用地可兼容研發與中試、科技服務設施與項目及生活性服務設施🩲📥,兼容設施建築面積比例不得超過項目總建築面積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產不得分割轉讓。出讓兼容用途的土地,按主用途確定供應方式,在現有建設用地上增加兼容的🏔👨❤️💋👨,可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鼓勵開發區、產業集聚區規劃建設多層工業廠房👶🏻、國家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供中小企業進行生產、研發、設計🫑、經營多功能復合利用🚶♀️。標準廠房用地按工業用途管理,國家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實行只租不售👨👨👦👦、租金管製💂🏽、租戶審核、轉讓限製的🎍😵💫,其用地可按科教用途管理。
8.對輕資產運營、融資抵押物不足的創新型產教融合企業👳👨🎤,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新模式。通過“天府融通”線上融資對接平臺,優先向全省金融機構推送產教融合型企業融資需求信息。
附件2
四川省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申請表
一、企業基本情況 | |
企業名稱🚸: | |
企業類型🩰: | 所屬行業🧑🏼🤝🧑🏼: |
法定代表人😙: | 工商登記機關👹: |
企業聯系人 | |
姓名: | 職務: |
辦公電話💐: | 手機號碼: |
二🚑、校企合作情況 | |
1. 合作學校名稱: | |
合作項目名稱🤏🏿: | |
項目類型:資本□ 技術□ 知識□ 設施□ 管理□ 其他類型( ) | |
項目內容🐡:實訓基地□ 學科專業□ 教學課程□ 技術研發□ 其他內容( ) | |
合 作 期🖕🏼:已連續合作( )個月,當前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至( )年 | |
2. 合作學校名稱🧑🏻: | |
合作項目名稱: | |
項目類型:資本□ 技術□ 知識□ 設施□ 管理□ 其他類型( ) | |
項目內容:實訓基地□ 學科專業□ 教學課程□ 技術研發□ 其他內容( ) | |
合 作 期:已連續合作( )個月🐜,當前雙方簽訂的合作協有效期至( )年 | |
三👰🏻、申請條件 | |
(一)企業具備的條件 | |
1.獨立舉辦或作為重要舉辦者參與舉辦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或高等學校□ | |
2.通過企業大學等形式,面向社會開展技術技能培訓服務□ | |
3.參與組建行業性或區域性產教融合(職業教育)集團□ | |
4.承擔現代學徒製和企業新型學徒製試點任務□ | |
5.近3年接收職業院校或高等學校學生(含軍隊院校專業技術學院)開展每年3個月以上實習實訓累計達60人以上□ | |
6.承擔實施1+X證書(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製度試點任務□ | |
7.與有關職業院校或高等學校開展有實質內容👷🏼🪵、具體項目的校企合作🫱🏼,通過訂單班等形式共建3個以上學科專業點□ | |
8.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共建產教融合實訓基地,或者捐贈職業院校教學設施設備等,近3年內累計投入100萬元以上□ | |
9.近3年內取得與合作職業院校共享的知識產權證明(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 | |
(二)企業自查情況簡述 | |
(蓋章) 年 月 日 |
填表說明🙏🏽:
1.項目類型🥁:可多選🍒;□中打√;其他類型()中用簡要文字表述🧬。
2.項目內容:可多選;其他內容()中用簡要文字表述👩🏻🦳。
3.校企合作學校不足2個的,第二個合作學校內容不填🙆🏼♀️;超過2個的,請按格式自行插入表格填 寫“合作學校名稱、合作項目名稱、項目類型、項目內容🧂、合作期”👩🏻🦽。
4.具備條件:可多選🫴;□中打√🚟🏂;對選定具備的條件🧑🦳,企業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PDF)🪭。
5.企業自查情況簡述🧑🔬:請圍繞本企業是否符合通告中提出的“建設培育企業範圍”“建設培育 企業條件”等要求進行自查,並將自查簡要情況填入表中🚵🏼🛌🏽,字數不超過300字(小四號宋體)。